国际交流合作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机构设置 | 合作概况 | 学术交流 | 外国专家 | 公派留学 | 孔子学院 | 出国出境 | 通知公告 
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合作概况 
 学术交流 
 外国专家 
 公派留学 
 孔子学院 
 出国出境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国际交流合作处作风建设规范和服务承诺
2017-11-03 08:27  

   为确保我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顺利开展,本着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零”服务承诺活动,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外事工作政策和原则。保守国家机密,坚持内外有别。外事工作人员做到认真学习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专业知识,熟悉本处室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及相关业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态度认真严谨,坚守工作岗位。

二、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热情向上、敬业奉献、创新务实、追求卓越、团结和谐”的团队精神,分工协作,做好本职工作坚持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重实际、说实话、做实事、求实效,廉洁勤政奉公,自觉接受监督。

三、以服务体现管理,坚持“热心、诚心、尽心、耐心、细心”的“五心服务”标准,培养良好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工作形象,热情接待,办事高效,文明礼貌,语言优美,穿着得体办公环境清洁、美观舒适,防火防盗,节约水电。

四、实行效率办事承诺制,以“规范、高效、反应迅捷”为准则,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提供优质服务。对服务对象送交需办理的事项,不推诿,不拖延,不模糊答复。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人、来电咨询或业务办理,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即使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围,也要热情地将询问人引荐到相关科室,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推诿的语言予以回绝。接待来人坚持做到“五个一”:给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作一个明确答复、道一声再见。

六、实行限时办结制。公开业务内容,确定办理时限。承办人需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程序、时限及所需资料。对不能办理的事项须说明原因,对于咨询函电,要做好记录,向领导汇报后及时做出回复。对于不需要请示的事项,手续齐全时,工作日内随到随办;对来信和来电,能立即解决的及时反馈,不能立即解决的,按时限要求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需要报上级部门审批的,协同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如有急办事件,周末、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可在提前预约的情况下特事特办。

七、违诺处理。凡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属承办责任人主观原因造成的,酌情给予处理。监督电话:6842086。接受建议和投诉信箱hhxygjjlhzc@163.com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C)2015   国际交流合作处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