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黑河学院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6〕3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各学院(部)要认真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实际,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予选派。
推荐人选还需满足《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的选派条件。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
2016
年4
月10
日
-
4
月20
日
期间,请申报人员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查询和下载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
2.申报人员根据查询信息,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导师同意后填写《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人事处网站可下载)。并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
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3.
2016
年4
月15
日
,学校评审推荐。
4.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上午下班前,推荐人选将《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5.推荐人选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登记表》。离校前将《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登记表》纸质版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并与学校签署访学协议。
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协助落实。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