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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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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学院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修正]
2016-04-11 09:20  

于黑河学院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省高师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高师师培字〔20163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就2016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各学院(部)要认真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实际,选派列入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以适当的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或专业技术职务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不予选派。

推荐人选还需满足《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管理暂行办法》的选派条件。

  二、推荐与审核程序

1. 2016 4 10 - 4 20 期间,请申报人员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查询和下载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信息。

2.申报人员根据查询信息,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导师同意后填写《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2,人事处网站可下载)。并于 2016 4 14 上午下班前,将《申请表》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3. 2016 4 15 学校评审推荐。

4.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填写《2016年度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1)。并于 2016 4 18 日上午下班前,推荐人选将《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5.推荐人选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在人事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填写《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登记表》。离校前将《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登记表》纸质版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并与学校签署访学协议。

  请各学院(部)根据通知要求协助落实。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

                                  黑河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2:黑河学院访问学者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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