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黑河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经学校2017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1.黑河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规定
2.黑河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预算及审批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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