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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2012-03-26 23:07  

我省接受报名时间为 2012328 415

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1)申表格采取填写,未在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选须录报站,http://shizi.chinese.cn,自愿选择孔子/汉语教师岗位或家公派汉语教师岗填写,不可重申。孔子/堂中方合作教师位孔子/教师岗位,填写后,下打印有申请编码纸质表格《孔子/汉语教师表》(附件3)或《家公派汉语教师表》(附件4)提交有门审

3)合同制教师请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回国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须由所属学校推荐,出具兼职教师合同,并提供《回国履职考评表》和《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6)黑龙江省孔子学院课堂/公派教师汉语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7,只交电子版)

2.单位审核

学校须审核教师推荐表,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非直属高校须将推荐材料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由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汇总材料后报送省教育厅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各市教育局和高校汇总本单位人选后,将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56)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我处,同时汇总江省孔子/公派教师汉语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7),将附件567电子版发送至:hljhanban@163.com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 2012 4 15 日前 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要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4.材料报送地址: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行知楼十楼10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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