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聘请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外籍教师的原则
(一) 聘请外籍教师必须从我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有计划、有针对性聘请,坚持需要与可能相一致的原则。
(二) 聘请外籍教师应坚持照顾重点语种(英语、俄语),重
点科目(音乐、美术、体育)的原则。
(三) 坚持从友好国家、友好人士中聘请的原则。
(四)坚持广泛联系,合理选配,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共同审核、择优录用,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聘请条件
(一)聘请的外籍教师应具有一定业务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应教学职责的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受过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
(二) 聘请对象应是对华友好、有良好的合作愿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能完成规定内的教学时数(周学时20学时(语言类16学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外籍教师。
三、聘请外籍教师的审批程序
(一) 各系(中心)拟聘请外籍教师,需填报《黑河学院拟聘请外籍教师明细表》。各系、中心领导、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教务处审核后送至外事外。
(二) 学院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聘请计划。
(三) 外事处根据校决定报省教育厅、省外国专家局、省外办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
工资待遇(基本16学时):本科学历:3000元/月 (超课时47元/节)
本科双学位:3200元/月 (超课时50元/节)
硕士以上学历:3600元/月 (超课时56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