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外籍教师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外教来院之初,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黑河学院院纪院规以及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
二、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做好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工作。
三、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相关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四、外教需在居室内会客时,须让来客进行登记,客人必须于晚10点前离开。
五、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处,否则如出现不良后果由外籍教师本人承担。
六、外教宿舍及周边区域列入学院重点防范范围之一。
七、外教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学院外事处外出的行程安排,外出期间安全问题由其本人自负。
八、外籍教师不允许在公寓内从事家教等营利性业务。